【警示教育】先锋化工党委深入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1-10-29 阅读数:392 来源:发布者:陈 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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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余文丽)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11月27日,先锋化工党委 在公司党员实训基地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共42人参加。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马明红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对云南资本刘岗案件涉及相关监督部门人员责任追究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等4起典型案列,以及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关于十四起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触目惊心的反面案例既让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和教育,也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生动鲜活、触及灵魂的廉政课。
        会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省、自重。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党委各项规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搞特权、不谋私利、不徇私情,守住底线,抵住诱惑,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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